本报讯 (记者赵凤兰)记者从文化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筹备3年多的国家艺术基金将于近期正式成立。国家艺术基金将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 国家艺术基金为公益性基金,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有或民营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基金资助,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别项目,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优秀奖励,即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表彰奖励;匹配资助,即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资助。 据了解,成立国家艺术基金是文化部和财政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我国艺术资助评审体制的转型之举。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财政部就启动了关于设立国家艺术基金的调研,深入研究分析了国外同类基金的运作情况和有益经验,2012年向国务院提交设立国家艺术基金的请示,得到国务院重视。 对于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文化艺术界专家学者给予充分肯定。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叶小钢说,希望项目基金审批多向文艺创作方面倾斜,真正对我国音乐创作起到支持、帮助、扶持和培养作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说,希望艺术基金能规范艺术创作,建立更为科学的评价体系,引领中国美术、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形式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基金决策机构。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基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设专家委员会,承担基金咨询、评审、监督等职责。 (编辑:盘古收藏网 来源:中国文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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