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顺县是文物大县。全县1550平方公里,有文物古迹1566处,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有14处。但令人痛心的是,近年来该县发生10多起文物失窃案件,包括2件国家一级文物在内的不少珍贵文物被盗被毁。虽然已破获6起案件,但仍有多起案件没有破获,丢失的文物也没有追回。办案检察官呼吁,要采取有力措施,斩断伸向文物的黑手。 文物被盗防不胜防 平顺县位于山西东南部。境内现存汉寨、唐堡、赵长城以及石窟、石刻等各类文物古迹1566处。 在众多文物古迹中,最具特点和代表性的文物,主要集中在木结构建筑上。全县现存木结构建筑302处,唐、五代、宋、金、元各个时期的都有,且门类齐全,存世少见,仅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就有10处。另外,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5处,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4处,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6处。 然而,在这个被国家文物局专家赞誉为“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博物馆”的县里,近年来文物被盗现象屡有发生,仅1998年的一起盗窃中,金灯寺就丢失11尊小佛头、3尊大佛头、2尊无头站佛、1尊无头坐佛和4块浮雕。 另有统计显示,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该县共发生盗窃文物案件11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被盗案2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案1件,国家三级文物被盗案1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被盗案1件,古建筑被盗案6件。 11起案件中,已破获6件,但“国保”单位明惠大师塔里的国家一级文物“金刚佛像”、“国保”单位天台庵内的两尊石狮雕像、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左家岩自然庄的舍利塔内的石雕佛像等5起案件至今仍未破获,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 案件频发原因何在 检察官通过办案发现,文物频繁失窃案多发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重视程度不够。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这是法律对文物保护部门的设立和职责作出的明确规定。但2001年以前,平顺县这样一个文物大县,竟然没有专门的文物局,文物管理部门是县文化局下属的文物博物馆(下称“文博馆”)。 2001年,该县成立文物旅游发展中心(下称“文旅中心”),将原属文化局管理的“文博馆”划归县“文旅中心”管理,把文物管理和旅游结合在一起,把文物当做一种旅游资源来对待。而且,“文博馆”仅是“文旅中心”下辖的一个股级法人单位,有编制8人,但其中2人是“文旅中心”的领导,2人内退。 2003年6月,该县成立龙门寺、大云寺、金灯寺、九天圣母庙四个文物管理所。2010年,为加强全县古村落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县政府批准新增26名文保员。但落实情况并不好,此后一年多仍然存在人员缺编、分工不明、领导多头兼职等情况。文物专家说,一个文物大县,仅靠一个股级单位来管理文物,远远不够。 缺乏专业人员。文物管理专业性很强,没有一定文保知识和经验胜任不了。但多年来,平顺县文物博物馆几乎没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2007年明惠大师塔案发时文物保护员为王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年龄73岁。2008年,还是这座塔,案发时文物保护员为马某,文盲,年龄72岁。二人都是古稀老人,文物保护方面的知识均为零。 文保人员待遇低。2007年时,文保员的月工资为120元。2008年涨了一点,每月300元,还是半年一发,甚至一年一发,文保员没有任何积极性,有的经常脱岗另谋生计,以致出现文物丢失或被盗好久才发现。 保护措施不到位。2005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惠大师塔曾发生被盗事件,为加强防盗,该县有关部门为这座塔修建了围墙,在院内建起了值班房。2007年,明惠大师塔再次被盗,有关部门在塔上安装了照明设施和警报。但文保员担心不安全,从来没在院内值班房住过一夜,明惠大师塔照明设施和警报安装不久便出现故障,不能正常通电,之后长期得不到修理,设备形同虚设。 履职监管不完善。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该县“文旅中心”对文物保护员聘用把关、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文物保护员进行日常督查以及对文物保护员履职考核等工作做得都不够扎实,有的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007、2008年明惠大师塔两次被盗及损毁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当年就立案查处,一些犯罪分子的判决也已生效,但相关部门对文物损毁情况并未进行分析总结更未形成书面记录,监管不完善可见一斑。 给“国宝”增加一道安全网 针对存在的问题,办案检察官结合办案提出四点对策。 首先,成立专门机构,提高重视程度。近年来该县频发文物失盗损毁事件,与该县没有专门机构有直接关系。为此,建议成立专门的文物局,设为正科编制,并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强化管理。同时,建议财政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将文物事业经费按合理比例纳入预算。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建议对现有制度重新整合,删除过时内容。同时,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把文物保护列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的总体框架中。特别是,上级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执行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惩罚。如在自己管理的区域和时间内,因管理人员看管不到位而致使文物失盗或损毁的,应启动问责程序,涉嫌玩忽职守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吸纳专门人才,加强教育培训。尽快建立起专业队伍,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增强其履职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大文管员的培训力度,让文物保护意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其心,不仅让其了解文物,还要爱护文物、关心文物,在工作中做到尽心尽责。 第四,加大打击力度,做好犯罪预防。公安机关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发现犯罪及时打击,做到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文物保护方面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法院要选择典型案例到文物所在地进行公开审判,对内外勾结、团伙作案、跨地区作案及形成买卖文物犯罪链条的要快审重处。同时,要狠抓犯罪预防,结合办案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防范教育,帮助文物管理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编辑:盘古收藏网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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