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本市公安机关发现,有不法分子打着经营新型文化产品的名号,向群众出售纪念币或纪念钞并承诺以高额利息进行回购,从而骗取钱财。不法分子以在3个月至一年的期限内,以10%至150%的利息对客户所购买的纪念币进行回购的方式向群众销售乌克兰、文莱、黎巴嫩等不同币种的整版钞和人民币同号钞收藏品,从中获利。 民警提醒:在进行钱币投资收藏时,一定要到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和邮局去购买;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如果在购买过程中,对方承诺以高额利息进行回购,就要多加小心,有可能是骗局。 (编辑:盘古收藏网 来源:天津日报) |
视点
商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