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驹先生诞辰115周年,三晋出版社以寓真先生的新著《张伯驹身世钩沉》的出版,引动了人们对张伯驹先生的再追怀、再思考。 张伯驹一生有数次关键的遭遇和命运转折,30岁随着父亲政治上的失败,彻底放下在军政界作为的企望,开始留意文物收藏;43岁在上海遭绑架勒索,财力精力元气大伤,幸赖潘素全力解救,之后流寓西安,在后方广泛交游、填词唱戏、创作喷发;1952年接连遭遇王韵缃起诉离婚、张家芬起诉分产业的官司纠纷,为护住国宝,他宁可卖掉房产满足诉讼要求;最后是从上世纪50年代初起,陆续自愿或不得不自愿地捐赠《平复帖》等价值连城的字画给博物馆,彻底成为无产者——这一次次遭遇都是促成张伯驹人格品行塑造的关键点,而每一部分的写作,都可以看出作者必会捉住最源头的关系、最直接的材料才落笔。 三桩家庭官司,也是作者利用档案写出优势的篇章,较之父亲张镇芳,更可读了几分。作者同情张伯驹为应付家庭纠纷,不得不分出大量精力和几乎所有财物的窘境,难得的是他没有仅仅站在传主的立场上单向度地简单处置材料,他辨析诉讼档案中传递出的各种信息——大家庭里被视为生育工具的女性,没有经济来源和活动的自由,张伯驹们并非完全没有责任。作者在这两三章里几乎逐条剖析评判三次起诉、答辩与判决,他告诉读者,就这个案例所见,上世纪50年代的法庭工作,简单却不失人性,张伯驹虽然是名人,也算占理更多的一方,法院仍然考虑了女性的实际生活,而没有获得完胜的张伯驹也完全尊重判决。 在张伯驹与张家芬的分产诉讼章节中,作者还特意写到终审法官韩幽桐,虽然缘起是感佩从年轻时就一直敬仰的当代法学家,但落笔却表达了强大的学术理性与学术理想,他阐发梁启超总结的先民发明的法理,“即我国传统的法文化,其中深含着法治主义之元素”;“对于韩幽桐这样的专家来说,法律文化已深入于其心中。即使在无法可依的时期,即使在裁决书不能明确引用法条,而实际上是传统的法治影响在发生着作用”“新中国建立初期,法律界尚有这样一批专业人士……经过一场 ‘文化大革命’,许多人直觉地感到了法治的重要,但是并没有进而去研究法律文化的意蕴。”这部分精彩多多,作者自言是“一番牢骚语”,如此专业而有寄托的牢骚,似不可轻轻放过。同样,由张伯驹上世纪50年代捐献文物的清单谈起,作者专辟一节 “文物捐献,特定环境之反思”,辅以两桩亲历的案例,反思文物捐献中的法治缺失、国家文博机关征集民间收藏的政策和智慧缺失,此类基于专业的深入思考,对当代中国社会法治与民主建设多有期待和建言,特别值得关注——因为,过去我们只知道张伯驹就等于中国神品文物的守护神,而寓真先生的《张伯驹身世钩沉》,却告诉我们张伯驹还是法的精神逐渐溃败后的一个历史倒影。 (陈飞雪) (编辑:盘古收藏网 来源: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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